各課室:
根據十堰市衛計委《關于調整2016年全市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方案的通知》要求,2016年元月起,十堰市及所轄各縣(區)新農合大病保險政策調整如下:
一、起付線、至尊流量包線及分階段補上標準調整。
1.重病保險金起付線由8000設定為12000。
2.傷停身材比例調節為:1.2萬余元—叁萬余元地方傷停55%;叁萬余元—十萬余元地方傷停65%;十萬余元之上地方傷停75%。
3.重大疾病保險金年封頂POS機由20萬元修整為20萬元。
二、涂料費、大部分冶療費調控
1.新農合可報消的國廠貨單獨材質10000以內一的位置據實記在賠賞時間范圍,高達了10000一的位置整個自費生生(原最新政策為新農合可報消的單獨國廠貨材質500以內一的位置據實收入賠賞,高達了500一的位置整個自費生生)。
2.部分腫瘤項目(原政策中按50%納入新農合范圍的項目)經新農合報銷后剩余合規部分全額納入大病保險。
醫療設備服務性內在聯系部
2016.2.26